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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交罚[2021]01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2月02日09时2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州市火车站北站门前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郑州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欧桂康使用粤LVQ591小型轿车有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行为。以上事实,有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违章车辆照片、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