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川)煤安监攀西罚〔2018〕(1L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31112综采工作面打设的防坠落设施中单体液压支柱数量不足,46#至89#液压支架范围端面距为0.6m-1.5m,未设置临时支护,与《31112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不符合。 |
行政处罚内容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25 |
决定机关 |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攀西监察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四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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