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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116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22日13时8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前期检查的湖州国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复查,当事人吴伟是该公司的售后负责人,现场检查该公司的相关安全台账,2020年7月、8月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记录无参加人员签字和记录日期,该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3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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