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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水二分税 简罚 〔2018〕 1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富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行政处罚内容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处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5
    决定机关 水富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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