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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肇交罚[2021]01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9月30日10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学院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肇庆星湖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龙巴分公司使用粤H21298客运包车从事旅客运输时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4
    决定机关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