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6〕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15盒“花生糕”,免疫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15 |
决定机关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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