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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曙综执罚决字〔2021〕第18-0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8月26日00时15分,当事人宁波欣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地段HS07-04-03b/06地块项目工地进行混凝土卸料作业时,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经检测该施工作业噪声已超过国家标准。且经核实,宁波欣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并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7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吴宝银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