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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资公雁(莲)行罚决字[2017]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3
    决定机关 雁江区公安分局莲花路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