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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1〕3058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29日9时5分左右,驾驶员徐军驾驶浙A9E970重型厢式货车装运一车快件从杭州运往长兴,途经安吉灵峰北路路段时,被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检查发现,该车无法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告知救济途径后,车辆被暂扣。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9
    决定机关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