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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天(消)行罚决字〔2019〕00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封闭疏散通道,遮挡消火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3
    决定机关 天山区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