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乌沙市监经处〔2020〕1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使用该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1 |
决定机关 |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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