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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山住建罚字〔2021〕年第(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2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决定机关 无锡市锡山区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