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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奉市监案处字〔2016〕第26020161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12000.0 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02
    决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建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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