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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世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37618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佛仲字第400号、(2014)佛中法立保字第605号、(2015)穗中法执字第2100号
    案号 (2015)穗云法执字第060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6-29
    发布日期 2016-02-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人民币23677375.15元;二、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代偿款人民币23677375.15元的利息;三、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违约金4735475.03元;四、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150092649”《房地产他项权证》项下的房产(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1080,1118号,湖景一街2号C1的房产)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裁决确定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广东金信通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健物流园有限公司、陈世杰、郝艺远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裁决确定的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广东金信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信通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健物流园有限公司、陈世杰、郝艺远向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及诉讼保全担保费人民币85239元。申请执行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1946793.93元、执行费993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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