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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监执队罚[202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魏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