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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门处字(2019)第D 94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7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法定代表人 康辉汉镒(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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