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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源税 罚 〔2021〕 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01-01 至2019-01-31 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黄简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