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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环罚字〔2017〕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98400元(贰拾玖万捌仟肆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9
    决定机关 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