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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银监罚决字〔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穿透”原则,对基础资产准确计量风险,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购买不良资产包;向客户收取公开承诺减免费用。
    行政处罚内容 对晋商银行责令改正,罚款70.6905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690513万元;对张云飞、郭永刚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