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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官市监罚(质)〔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范晓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