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山公行罚决字[2021]第086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所民警对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金洲湾足浴店V05房间进行检查,发现V05房间里的女性技师(凡丽婷,女,23岁,河南省周口市人)和一名男性顾客经营按摩时,没有打开房间灯光,涉嫌违法《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规定,后将技师凡丽婷及法人胡小云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中山市坦洲镇金洲湾足浴休闲中心处以罚款伍仟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0 |
决定机关 | 中山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