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渑池县金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文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91519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221民初1432号
    案号 (2018)豫1221执6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渑池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渑池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03
    发布日期 2018-05-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官涛、被告刘丽娟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渑池支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9月22日起按年利率13.5‰计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渑池县金鑫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上官涌、被告刘海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 上述判决第一、二项债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