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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市监武处字〔2021〕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武安所
    法定代表人 郑光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