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字(2018)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00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7
    决定机关 螺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郑光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