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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市监处字〔2017〕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二、罚款7326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6
    决定机关 佛山市三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佛山市三水高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