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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南市监食处字〔20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采购的五香粉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行政处罚内容 不予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9
    决定机关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