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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年度阿鲁烟简第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敖特根巴亚尔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佰玖拾伍元整(¥195.00元)5%的罚款(罚款壹拾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7
    决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