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崇环罚字[2019]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北储煤场内煤尘较厚,清扫不及时,且部分煤堆未进行有效苫盖,车辆运输、装载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7 |
决定机关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唐殿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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