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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江开交罚[2021]004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实,2021年04月22日13时03分,阳江市新六农牧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驾驶粤QY7760重型罐式货车从公益码头到塘口四九方向超限行驶,途经神冲桥G325线K101+453,经检测查证,该车总重19.23吨(超限1.23吨),轴数是2轴,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本案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违法情况陈述材料、涉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