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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城)行罚决字[2020]01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泰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二0一九年二月,浙江泰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网站(域名www.jibaowan.com),在网站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于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泰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立即执行本处罚决定。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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