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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海)(消)行罚决字〔2019〕00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京东智新贸易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制定不规范,存在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京东智新贸易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北京京东智新贸易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制定不规范,存在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京东智新贸易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1
    决定机关 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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