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伽市监处〔2019〕1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国家标准对所加工棉花中的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进行分拣,并予以排除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