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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茂城管罚字[2020]01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4日开始在未取得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对公司处罚款工程合同总价(13508097.91元)1%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2
    决定机关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