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荆门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二)未达到资质要求,违规投资高风险债券。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8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荆门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梅素益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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