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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荆门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二)未达到资质要求,违规投资高风险债券。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荆门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梅素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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