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环罚字[2021]3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11月5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洗网、晒版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部分流入车间旁的地下排水沟,经格栅池后直接排出室外河涌,最终排出外环境,规避环境监管。 |
行政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壹拾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3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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