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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普利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薄克乐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7725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16民初378号
    案号 (2017)津0116执3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02
    发布日期 2017-10-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向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736000元,案件受理费5650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6753元(暂计算至2017年4月27日),及2017年4月27日以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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