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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工商处字[2016]003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18
    决定机关 武安市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 李福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