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市监开稽罚字〔2019〕55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004.8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9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方丽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