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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郓城县宏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秀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81661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25民初6302号
    案号 (2017)鲁1725执95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郓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23
    发布日期 2017-09-1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要求郓城县兴安木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至实际清偿日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等。二、要求保证人郓城县宏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郓城县四达木业有限公司、刘广建、刘广聚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要求郓城县兴安木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298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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