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2MQ2UT-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4民初14003号
    案号 (2021)京0114执1135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10-0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光明偿还赵晓东借款本金1 00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朱光明支付赵晓东借款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三、被告安徽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朱光明上述应偿付的款项向原告赵晓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被告安徽安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朱光明追偿;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