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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张处〔2020〕130702200002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8
    决定机关 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春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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