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闵市监案处字(2017)第1202016310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特种设备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2、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16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曾召顺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