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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善土资罚〔20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善龙禹置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811.53平方米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9771.53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它附属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40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它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704.0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97040.6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7.46平方米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674.6元;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0平方米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800元;三项共计人民币98515.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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