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废水循环利用的减排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10424894.7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8502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申请公布号 | CN113185022A | 申请公布日 | 2021-07-30 |
分类号 | C02F9/04;C01B32/342;C01B32/354;C02F101/10 | 分类 |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
发明人 | 魏安国;林锐军;林兴娇;王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博深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董晗 |
地址 | 353100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城关木西林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磷酸法活性炭含磷废水循环利用的减排方法,属于磷酸法制备活性炭技术领域,该减排方法收集洗涤磷酸法活性炭后的含炭高磷酸水,去除含炭高磷酸水中的活性炭,得到无炭高磷酸水,然后加入除磷剂,在搅拌条件下反应一定时间,过滤固态物,得到无炭低磷酸水;回收无炭低磷酸水,通入未进行过漂洗的磷酸法制备得到的活性炭中,进行第一次漂洗。本发明提供的减排方法,除磷过程中无需将磷酸处理到达标排放的标准,处理得到的低磷酸水不排放直接回用,用于后续新炭化活化得到的活性炭,对其进行新一轮的漂洗处理;使用该减排方法能够减少除磷过程中耗费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漂洗过程中的水可循环使用,达到了绿色清洁生产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