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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处〔2018〕4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管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测定试剂盒7盒、一次性使用真空静脉血样采集容器183支、一次性使用无菌中单8条、一次性被服包3条、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2盒、一次性使用连接管2袋。2.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3
    决定机关 安吉县局
    法定代表人 施圣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