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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阳市监食罚[2020]QR-L0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