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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清远金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炳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75788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清城法横民初字第853号
    案号 (2017)粤1802执3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06
    发布日期 2017-09-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被告1992年12月26日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财务凭证、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给原告查阅、受理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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