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锦州天润医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467****788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刑初63号 |
案号 | (2021)辽01执125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辽宁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辽宁德大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锦州天润医药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二、被告人杨帆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34年7月21日止。)三、被告人程金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30年8月8日止。)四、被告人孙海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8日起至2029年7月27日止。)五、被告人栗文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27年8月20日止。)六、被告人代忠阳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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