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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青处〔2021〕2920210028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6.00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1
    决定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