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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埔环罚字〔2018〕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水性松香增粘剂、热熔胶、热熔胶母料及环氧胶生产项目的生产或使用,罚款人民币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4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